贞观二十二年春,南海的季风刚掀起广州港的帆影,东宫一道新令便随着海风吹遍了大唐的通商口岸——继货币与信用改革之后,李承乾将目光投向了波涛汹涌的远洋贸易,推出了一项足以颠覆千年商道规则的新政:“船货保险”。

        这项由汇通司牵头的新制,条文直白得让老商人咋舌:凡经官府登记的远洋商船,出海前需向汇通司缴纳货物估值百分之五的“保费”,若遇风暴沉船、海盗劫掠等意外,汇通司将从“保险池”中赔付货物价值七成的损失。保险池的本金,一半来自商户缴纳的保费,另一半则由朝廷从关税中拨付补贴。

        消息传到扬州港时,正赶上波斯商人阿罗憾准备将一船丝绸运往大食。他摸着络腮胡,看着汇通司贴出的告示,连连摇头:“用铜钱换一张纸,说船沉了能赔?这比长安的唐票还荒唐!去年我的弟弟在马六甲海峡遇了海盗,船货两空,找谁哭去?大唐朝廷现在说能赔,要是真沉了,他们拿什么赔?”

        不仅是外商,大唐本地的海商也多持观望态度。

        岭南最大的船商冯氏,世代经营从广州到交趾的航线,深知海上风险。

        每年总有三五条船消失在台风眼里,或是被“昆仑奴海盗”洗劫。

        冯氏族长冯盎拿着汇通司的保单,冷笑一声:“百分之五的保费?我十年才丢一条船,这钱缴得比损失还多!朝廷是想借着保险,再刮一层油水吧?”

        质疑声传到长安,朝堂上果然又起波澜。

        御史台的新谏官立刻上书:“陛下,商人逐利,本就该承担风险。朝廷为船货兜底,岂不是鼓励他们冒险?”

        “再说,保费池的钱若赔光了,难道要国库填窟窿?这是与民争利,更是动摇国本!”

        新谏官是从寒门被提拔上来的,按照先前的谏官监察百官,从而晋升的考核功绩,显然能够提拔到御史台这边,‘政绩’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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