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群的首领是一只头部还留有白色皮毛的猎狗,它体表长出了一层精悍的铁皮,脖子周围冒出一圈好似鬃毛般的锋利刀刃,每一刃上都长着一颗猩红狭长的眼睛。
耳朵上甚至还挂着穿孔的耳饰,尖牙利嘴咧出邪恶残忍的弧度,正在用灵敏的嗅觉搜寻着被藏在山谷中的同类气息,给人一种来者不善的感觉。
似乎意识到有人在暗中窥视,狗老大猛地抬头看向山谷的上空,凶悍的眼神中杀气毕露,惊得卡莎连忙缩回了脑袋。
“暗裔兵器不是无法被摧毁吗?”卡莎十分不理解为什么暗裔兵器可以碎裂开来分别控制几十只沙丘猎狗。
“我也不清楚,或许那把暗裔匕首本来就是可以分裂。”狂猎思索道:“因为它即便被狗群咬碎了,里面的暗裔也没有因此消亡,而是顺势和狗群融合在了一起。”
“什么?正常来说,狗牙是咬不坏暗裔兵器的吧?”
“所以我才说分裂是它的特性。”
“那它们现在是什么情况?变成一群狗后是一个脑子?还是几十个?”
“你应当把它们看作一个集体。集体意识…………一个脑子,几十具身体。这就是,纳亚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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