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庆节前夕,妈妈和丁叔商量婚礼的事。
我作为家庭的一员,他们商量的时候并没有背着我。
“按规矩,我是二婚,不该大办。”妈妈歉疚地说,“可你是初婚,不办热闹点儿,就太委屈你了。”
“我不在乎这个,你看着办就行。”
妈妈犹豫了一下,说道:“要不,你回去问问你妈的意思。”
“行。”
……
最后商量的结果是,在市里按妈妈是二婚规矩不大办:发喜帖请单位的领导和同事去饭店吃一顿饭,新郎新娘敬杯喜酒,然后给左邻右舍发包喜糖知会一声。
然后,回丁叔的老家,按农村的结婚习俗大办一场。
按妈妈的意思,回老家办婚礼不带我。她很在意老家亲戚朋友的看法,不想让人知道她是二婚还带着孩子,怕我给丁叔丢人。
可丁叔不同意,说这事早晚会让人知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