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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7年,马尔克斯还是一个没有编制的年轻记者,处于灵活就业当中,他偶然去到巴黎。此时,他最崇拜两位北美出来的文学巨擘,一位是福克纳,一位是海明威。

        在他眼中这两人风格迥异甚至称得上南辕北辙,但是作为一个贪心的年轻人,却舍不得抛弃其中任何一种。他从模仿开始做起,极力想要兼各家之所长。

        然而,这种“贪心”的偏好在一个春天的下午偶然的终止了,原因在于马尔克斯在街头偶遇海明威。这一刻他方寸大乱,不知道自己应当如何说话,慌乱之中他像人猿泰山一样,将双手圈在嘴巴前,用蹩脚的英语向街对面的海明威大喊“大——大——大师!”

        而海明威则娴熟地表现出文学偶像应有的姿态,向马尔克斯喊了一声“再见,朋友!”

        这一幕深深留在马尔克斯心底里,彻底取代了另一位作家福克纳。

        像不像余桦看到余切后,逐渐抛弃川端康成、卡夫卡等人?

        总之,四年后,海明威用猎枪自杀身亡。

        从此,马尔克斯放弃福克纳“发人深省、热情和疯狂”的感性写作风格,开始倾心于海明威严谨规律,高度重视技术训练的写作习惯。

        这种学院派的写作习惯帮助了马尔克斯,将“拉美文学大爆炸”进入到西方主流视线,因为在此之前的几十年,尽管拉美文学早已经产生大爆炸,却因各种各样的原因,并不能把这种文学传播到世界的其他地方。

        横空诞生的马尔克斯,将自己的写作技艺臻至化境,最终掀开“拉美文学大爆炸”的高潮,他甚至在二十多年后于东方引发新一次文艺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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