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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使羊皮卷真能预言,如今他们已进入羊皮卷中的世界,既是书写者又是参演者;有一个人是在羊皮卷之外的,他是《2666》的作者余切,在故事中并没有他的身影,但他现在参与到了自己的故事当中。”

        “羊皮卷没有能记录这个人的所作所为,如何来记录?他本就是作者,他会为自己开后门的。”

        “如果您想要看到这样光怪陆离的现象,大可买来《2666》一读,只有时间才能证明它的价值。”

        《时代周刊》类似于曾记录余切的《朝日新闻》,他们的读者多为中产阶级读者,愿意看长文,并且对美国之外的事情也感兴趣,这和绝大部分美国人并不一样。

        《时代周刊》又以写长文出名,他们这一次的长文,促使余切继“核子文学”之后,再一次在美国出了些风头。

        有一个人在追查真凶,他身边有曾经举世无敌,而现在只剩下老骨头一把的战友马尔克斯,他的敌人则是从任何角度来看都是邪恶至极的军阀强人,而目标是另一位诺奖文豪的死前真相……这很符合美国人的英雄主义。

        第81章他满足了中国年轻人最狂野的想象

        如果余切现在是个美国国籍的白人,仅凭这些故事性,恐怕他足以成为美国最炽手可热的新人作家。

        美国人太吃这一套了,那些记者为了夺得普利策奖(美国的最高新闻奖),跑到全世界最危险最荒凉的地方,日夜蹲守,一旦拍到了爆炸性的新闻,就能让他们一跃成为名记,省去了熬资历之苦。

        有个叫陶布的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生,读书期间申请实习多次被大机构拒绝,于是此人决定富贵险中求,毅然前往叙利亚、伊拉克等战乱之地,拍摄出大量绝版照片,大学毕业仅四年就拿到普利策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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